时报讯 记者昨天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已出台了《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服药分点实施方案(试行)》,以进一步扩大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覆盖面,遏制艾滋病在吸毒人群中的传播。
2004年6月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温州、舟山两市被列入国家首批试点单位,先行开展海洛因成瘾者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试点工作。在取得初步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6月以来杭州、宁波、绍兴市等地又相继分批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在卫生、公安、药品监管等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逐步推广,进展顺利。到2007年12月底,全省已有18家美沙酮门诊开诊,覆盖范围达6个市17个县(市、区),累计治疗852966人次,平均日门诊量为1698人。
至2008年底,浙江力争在全省建立30个以上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在治人数超过3500人,维持率达到70%以上;通过维持治疗工作,参治人员的复吸率降低到10%以下,毒品注射率降低到3%以下,尽可能地使更多吸毒成瘾者回归社会。
据《实施方案》规定,服药分点工作正常运行要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其中负责咨询及治疗1-2人,资料管理和发药1-2人,保安1名。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服药分点业务骨干由省级工作组统一培训。所有工作人员须在现有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实习至少一周后才能独立承担工作。同时,每位受治者都要建立病历档案,资料要严格保密。
省级及市、县(市、区)级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服药分点进行检查,现场监督指导服药分点工作。对不能按照规定开展工作或管理混乱的服药分点,省级工作组将酌情考虑撤消服药分点资格。如果发现治疗药物流失,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