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天台县原建设规划局局长,利用职务之便,在承包工程和处理企业违章建筑处罚等各种问题上,受贿人民币近24万。日前,该局长许万炼被三门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台州市天台县的许万炼今年55岁,曾任两届天台县建设规划局局长,2006年卸任,案发前系天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法工委主任。
2003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房地产开发商陈某,为感谢时任建设规划局局长的许万炼,在开发单身公寓项目上的关照,来到许万炼家。一番推辞之后,许万炼最终收受,并让妻子把钱存到银行。
此后,许万炼数次受贿,在任期内受贿共计人民币22万元、美元1000元、欧元1000元,及其他财物。后经群众举报,许万炼受贿之事,开始浮出水面。去年,此案异地在三门县检察院对许万炼提起公诉,经法院5次开庭审理,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