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中国人民银行4日公布的《2007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显示,2007年人民银行对4533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现场检查,对部分违规金融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罚金共计2652.42万元,全年共处罚金融机构350家。 在被处罚金融机构中,347家涉及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或是未按规定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其余3家涉及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 《中国反洗钱报告(2007)》称,自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着手承担国家反洗钱协调工作起,五年间中国反洗钱工作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反洗钱制度。历经五年的发展,中国反洗钱工作经过初期的学习、探索、创新和调整阶段,正向全面和纵深发展阶段迈进。 |